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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求职  谨防三种骗局

来源: 作者: 2018-06-21 17:36:19

上周,有网民举报称,通过在线招聘平台求职时遭遇诈骗。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第一时间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督促涉事网站及时处置。

眼下正值求职高峰季,一些不法分子伺机利用互联网在线招聘平台开展诈骗活动,有些信息难辨真伪,有些骗术防不胜防。为此,举报中心要求属地相关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有效受理网民投诉举报,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信息。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举报中心联合属地网络平台,通过三个典型案例,揭示潜在风险,提示求职安全。

类型一:“自找上门”

危害指数:★★

案例:一天,王女士收到某酒店通知面试的短信,并称一经录用,月薪万元,当天结算。王女士觉得条件很好,立即打电话咨询。对方称她的简历符合应聘条件,所以请其参加面试,同时还须将2000元风险抵押金打到xxx帐号上。听到这儿,王女士一下子警觉起来,自己虽然在xx在线招聘平台上传过简历,但并没有给这家酒店发过求职信,它怎么知道自己要找工作呢?王女士立即向xx在线招聘平台举报。

支招:

1.清楚记忆已投递简历用人单位的名称,谨慎对待未投递简历的用人单位发来的面试信息;

2.不要被“高薪酬”、“高职位”冲昏头脑;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要求收取财物的用人单位可能涉嫌诈骗。

备注:不法分子惯用的收费借口有: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服装费、建档费等。

类型二:“变相收证”

危害指数:★★★

案例:王某在x在线招聘平台看到某公司招聘保险代理人的信息,与对方联系并面试后,把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交给该公司审核。过了一段时间,王某没有接到录取通知,以为自己落选了,想要回自己的证件,但工作人员表示早已还给了他。几个月后,王某竟莫名其妙成了一家公司的股东,还被人告上法庭,被法院一审判决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支招:

1.给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资料证件时最好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标明“仅用于办理XXX业务使用”;

2.简历着重写工作经历,个人隐私不要写得过于具体;

3.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如确实需要原件验证审核,尽量在面试当场完成。

类型三:“造星工厂”

危害指数:★★★★

案例:小金在网上看到某剧组招聘演员后,向该公司投递了简历。经过面试,双方认可其从群众演员做起并签署试用期合同,实习一个月,统一食宿,由小金承担2400元的食宿费。首先小金被安排住进一个大院子,但住了半个多月,几乎没戏可拍;原本说好的一日三餐,其实一天只有一顿饭;住宿的屋子又脏又破,规矩很多,还有各种借口扣钱。小金感觉很不好,想要回押金辞职走人,结果遭到对方恐吓,小金只好偷偷拖着行李溜走了。

支招:

1.正规剧组一般依赖熟悉的资源,很少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如确有此类求职需求,应通过正规的渠道;

2.签订用工合同时,要注意是否为正规劳动协议,并核对公司名称是否与票据、合同印章一致;

3.一旦发现被骗,应先想办法脱身,保证人身安全后再维权。

举报中心提醒网民,要举一反三,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如遇信息虚假、网络欺诈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况,可第一时间向网络平台举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4月29日至5月4日,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共受理社会公众举报600余件,包括线上举报和电话举报等。其中:65%为情色低俗和淫秽色情类信息,13%为涉嫌侵权诈骗类信息,22%为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