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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北京市互联网举报受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2023-03-08 12:58:55

2月,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网络传播氛围。2月份,我中心共受理来自电话、邮件、平台举报信息13908件,其中有效举报8382件,有效率60.3%;指导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共1164万余件,其中有效举报信息670万余件,有效率57.6%。

典型案例1: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属地某网站用户发布涉英烈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如以抗日英烈为主角进行同人小说编写,将抗日英烈的民族大义、爱国情怀矮化、窄化为“同志之情”“同性之爱”,甚至进行情色低俗描写,严重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我中心第一时间将举报线索通报相关网站,要求网站加强审核力度,全面清理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站依据举报线索共清理相关违法不良信息300余条,处理相关账号20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典型案例2:

近日,有学生家长反映某网络社区存在传播情色信息、为低俗网站引流等违法和不良信息。我中心对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及时通报网站,要求网站依法依规处置。网站根据举报线索深层挖掘、举一反三,拓展清理情色低俗信息1万条,关闭账号600余个,并对此类信息持续加大清理打击力度。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感谢热心网友的举报。英雄烈士不容调侃亵渎,情色低俗信息必须坚决打击!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参与网络监督,积极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时,请您提供相关信息的准确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说明、样本和截图等证据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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