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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来源: 作者: 2024-09-03 11:05:29

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8月份,我中心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826件,其中有效举报信息304件,和上月比,数量均有减少,有效率36.8%;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5.3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2.2万条,有效率41.5%。

典型案例1

一公司向我中心举报,某社媒平台用户发布涉其近期“疯狂裁人”的不实信息,并发布了错误裁员数据。举报公司称,该公司目前人员流动情况正常,对公司商誉产生侵害。根据举报方提供的授权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能明显看出其缴费人数浮动不大的近一年来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据材料,我们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对不实信息做出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删除相关内容。

典型案例2

一公司向我中心举报,某新闻资讯网站发布文章称该公司签约了商业项目的不实信息,举报公司称其并未签约该项目。除授权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举报方还提供了“其没有签约该项目”的公开声明以及官方网站发布该声明的链接。我们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对不实信息做出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此外,属地各网站也依法依规自主受理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近期,一企业向某新闻资讯类网站举报,反映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不实信息,称其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并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损害企业品牌和产品形象,侵害企业权益。涉事网站收到了该公司提供的授权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相关部门在政务平台上公示的“该公司未因违反广告法遭受过行政处罚”的页面截图、链接等证明材料,经研判网站对侵权内容作出删除处理。

我中心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

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中心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