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举报首页 > 举报受理情况>

2025年4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来源: 作者: 2025-05-07 18:41:14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4月份,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4729件,有效举报信息1945件,有效率41.1%;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6.6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4.1万条,有效率62.1%。

典型案例1

某公司举报,一新闻资讯网站在中美经贸关税博弈大背景下,发文称该公司“供应链外移”,质疑其“已不是中国企业”,恶意带节奏、抹黑其形象,涉嫌侵害公司商誉和名誉权。根据举报公司提供的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该公司“供应链布局”方面的权威辟谣声明等证据材料,举报业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处置相关侵权文章。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举报,一社媒论坛网站用户发布内容称该公司“无实体门店”,影射其为“皮包公司”,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涉嫌侵害公司权益。举报公司提供了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公司实体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公示等证明材料。举报业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对侵权信息内容做出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处置。

此外,属地各网站也依法依规自主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近期,一公司向某新闻资讯网站举报,反映平台发布文章称该公司“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不实内容。举报公司提供了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证明该产品“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证书等证据材料。网站对侵权文章作删除处理。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