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举报首页 > 举报受理情况>

2025年10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来源: 作者: 2025-11-05 14:08:20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10月,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6207件,有效举报信息4128件,有效率66.5%;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6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3.5万条,有效率58.3%。

典型案例1

某公司举报,一新闻资讯网站在未进行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通过截取部分网络负面评论,发文称该公司“产品品质不合格,具有很明显的腥臭味”的不实信息,严重损害公司品牌形象,涉嫌侵犯公司名誉权。根据举报公司提供的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结果合格”以及“产品气味指数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已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处置相关侵权文章。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举报,一社交媒体网站存在用户仿冒该公司账号的情况。被举报账号的头像、昵称以及个人资料均使用了被侵权公司的商标及名称,容易误导公众,产生不良影响。举报公司提供了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等证明材料。已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对侵权信息内容做出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账号进行重置处理。

此外,属地各网站也依法依规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近期,一公司向某论坛网站举报,反映其存在称该公司“使用的器械耗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内容。举报公司提供了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表明“相关器材耗材均采购于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的供应商”的证据材料。网站对相关侵权内容做删除处理。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核查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