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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来源: 作者: 2026-01-05 15:40:15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12月,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12599件,有效举报信息8472件,有效率67.2%;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9.9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5.7万条,有效率57.6%。

典型案例1

某公司举报,某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编造传播涉该公司 “数据被篡改”等造谣诽谤内容,且以侮辱性词汇抹黑攻击该公司,导致公众对该公司产品和服务产生认知偏差,严重侵害公司合法权益和品牌声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举报公司提供的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判定其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构成诽谤的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已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处置相关不实内容。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举报,一信息资讯网站发布内容,称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拖延退款”。举报公司告知,此纠纷早已于之前圆满解决,相应退款已到位,涉事双方对于解决方案均无异议。举报公司认为,相关内容失实,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的商誉以及相关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举报公司提供了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退款证明、消费者方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声明等证明材料。已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对侵权信息做出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此外,属地各网站也依法依规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近期,一公司向某新闻资讯网站举报,平台发布文章称该公司“拟通过IPO上市,并公布时间表”这一不实信息。举报公司提供了联系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辟谣声明等证据材料。网站对相关不实内容做删除处理。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核查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