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举报首页 > 举报受理情况>

2026年5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来源: 作者: 2026-06-04 10:32:26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5月,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7636条,有效举报信息5091条,有效率66.7%;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21.8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10.9万条,有效率50%。

典型案例1

某公司举报,一信息资讯网站转载了一篇称“其现在研发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的不实文章。举报公司称,该文章数据来源为公司早已停止运营的过时官网,而非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内容严重失实。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及招股说明书等相应证据性材料,我平台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网站对不实内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侵权内容进行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举报,一信息资讯网站存在大量冒用其品牌名义对外宣传为周边产品的不实信息。举报公司严正声明,从未生产过相应的品类物件,相关信息极易造成公众认知混淆,同时对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严重侵害公司合法权益。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等证明材料。我平台已要求相关网站依法依规对不实内容作出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侵权信息进行处理。

此外,我平台指导属地各网站依法依规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一公司向某论坛网站举报,称其存在恶意抨击该公司产品是“毒粮”的侵权内容。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经第三方检测证明“产品符合行业标准”的说明书等相应证据性材料。网站已对相关内容作删除处理。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核查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