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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来源: 作者: 2026-07-03 15:02:04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6月,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22266条,有效举报信息8951条,有效率40.2%;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26.9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13.7万条,有效率50.9%。

典型案例1

某公司举报,一用户在多个视频平台多次发布涉该公司的不实言论,称其“在未提前发送信息告知相应行李收费政策的情况下,胡乱收取费用”。举报公司称,在顾客购票之初及购票后,已通过购票APP订单详情页、站内信、出票提醒短信等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告知相应规则。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及相关展示页面截图等相应证据性材料。我平台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网站对不实内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侵权内容进行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举报,一用户发布不实内容,称该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举报公司表示,曾与其进行沟通,该用户直言“删帖付费”,这一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双方的聊天记录以及公示其“不存在诈骗行为”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相应证据性材料。我平台已要求相关网站依法依规对不实内容核查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侵权信息进行删除。

此外,我平台指导属地各网站依法依规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一公司向某信息资讯网站举报,称其显示的企业变更日期与实际不符。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等相应证据性材料。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核查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