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北京市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情况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7月,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14192条,有效举报信息7450条,有效率52.5%;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28.3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14.4万条,有效率50.9%。
典型案例1
某公司举报,多家新闻资讯网站的自媒体号发布其因“涉嫌围标串标”被某单位暂停采购的文章。举报公司称,其已提交申诉,且相关部门已作出支持申诉意见的决定,并正式撤销此前“暂停采购”的信息,相关文章属于过时内容,不具有时效性。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及相关展示页面截图等相应证据性材料。我中心已要求网站对相关内容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目前,涉事网站已对过时内容进行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举报,一信息资讯网站的多个自媒体账号发布其公司高管“不喝自家品牌饮料”的不实言论,损毁企业家名誉,严重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举报公司声明,相关场景、言论均为谣言信息。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公安部门的警情通报、官方辟谣平台的声明等相应证据性材料。我中心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网站依法依规对不实内容核查处理。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侵权信息进行处理。
此外,我平台指导属地各网站依法依规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一公司向某信息资讯网站举报,称其文章报道的产品定价与实际不符。举报公司提供了举报人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官网展示的价格表等相应证据性材料。网站已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核查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网络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